單位報告第六天,要求社會處代理處長籌建親子活動舘,可在宜蘭社會福利大樓找一空間,讓大家可在休息假日期間帶小孩一起享受免費的兒童遊樂設施,而且年齡不能侷限在三歲以下應放寬至七歲。建議勞工處長需多關心勞工朋友的權益,如有受委屈及受欺侮的勞工朋友向縣府提出投訴及檢舉,務必好好處理,儘量讓僱主及投訴人雙方滿意,但最好是站在弱勢的一方,替他們爭取該有的權益! Tags: 0 comments 23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宜蘭縣議員 林岳賢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我是宜蘭縣議員 林岳賢,堅持讓宜蘭岳來越好。歡迎您和我一起關心宜蘭。 若有任何需服務之事項,請直接電洽或至服務處洽詢,以免疏漏。 服務處:宜蘭市民族路495號 服務電話:03-9332307 5160 followers 5120 likes View all posts